浙江省诸暨市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3月,具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资格,公证处自成立以来,经过几代公证人员的齐心协力、团结合作、不断进取,先后被评为省厅公证战线先进集体,省厅、人事厅先进集体,省厅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,荣立绍兴市局三等功和省厅二等功,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公证质量先进集体,获得绍兴市司法局公证优胜杯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卫士杯,系绍兴市文明公证处和诸暨市级文明单位。
历年来浙江省诸暨市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证明、沟通、监督、服务的职能作用,坚持“诚信为本,法律至上”的原则,初步建立了较为合理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机制,公证作为诚信的桥梁,将预防和减少纠纷,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,通过开办退伍兵公证、计生公证、政府招投标公证、抵押登记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公证等业务,一如既往地为社会各阶层提供高效、优质、便捷的法律服务,使社会各阶层认识公证、了解公证,并自觉运用公证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公司名称:浙江省诸暨市公证处
地址: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63号
电话:0575-87228907
联系人:骆军 主任